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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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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符合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教练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提交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缴费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教练员岗位的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面试。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密切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8.报考教练员岗位的,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竞赛成绩证书和户口簿;

9.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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