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和《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太平镇开发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太平镇2022年度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6类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邹城市太平镇户籍;
(三)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原国有或集体破产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5日-31日(各开发单位可适当调整)
2.报名地点:各村(居)委会、镇人社所(咨询联系电话5458055)。
3.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邹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